当前位置:首页  教工之家建设

校工会首问责任制

来源:校工会发布时间:2007-09-07访问次数:15

为方便教职工办事,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工会良好形象,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1、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所有前来工会办事的人员,做到文明礼貌,使用文明规范用语,仔细、耐心的接受问询,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群众或拖延时间。

2、首问接待责任人在问明情况后,对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的事项,应明确告知对方该事项的办理规定、程序、要求和方法。如对方所办事项符合规定,应立即办理。

3、首问接待责任人对问询人所办事项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的,应主动告知对方负责办理该事项的科室和人员,并及时引领至承办科室。(电话问询应告知对方承办科室电话号码)

4、对不属于工会职责范围内办理的事项,应及时报告主席研究或移交其它职能部处协商办理,并将移交和协商办理的情况及时告知对方,时限最多不超过三日或一周。

5、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要精通本职业务知识,熟悉办事程序,以便更好地执行首问责任制。

二零零七年七月

联系我们

编:210016

联系号码:025-84892218

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主席信箱

  • 工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