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部门工会:
为做好一年一度的年终教职工困难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助对象
1、教职工本人在本年度患重大疾病并手术治疗的。
2、教职工本人长期患病且住医院三个月以上的。
3、因其他重大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
凡我校在职在册教职工,符合上述条款之一者,均可填写《生活困难教职工补助申请表》申请困难补助。学校酌情给予补助。
二、困难补助申请表上报时间
各部门工会要主动关心、深入了解特困教职工的情况,并将困难教职工的补助申请表于2009年12月25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特困教职工补助申请表
人事处
校工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单位:
姓名
性别
职称(务)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月收入总额
家
庭
情
况
成员
年龄
称谓
单位及职务
月收入总额
申请补助原因
工会小组意见
小组长签字:年月日
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年月日
学校意见
学校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