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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认真组织学习新《劳动合同法》

来源:校工会发布时间:2011-03-10访问次数:8

为了认真贯彻即将于2008年1月正式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总结高校后勤系统在用工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努力避免今后在用工管理方面的风险,主动适应《劳动合同法》在用工管理方面的新要求,我校后勤集团积极行动,从集团领导到基层骨干,投入到学习、实践新《劳动合同法》的活动中。

我校后勤部门高度重视劳动用工管理。2007年9月22日,校长助理许存喜、校人事处副处长陆法明和后勤集团总经理贡成雄、书记杨名大、人力资源部主任杨虹一行五人前往南昌,参加了“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与高校后勤劳动用工管理交流研讨会”,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及重大修改、调整过程作了深入了解,对新《劳动合同法》的主要条款做了深入学习,并对新《劳动合同法》与现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区别进行了比较。通过这次南昌之行,学习到了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和劳动用工管理的经验,对于今后我校后勤的劳动用工管理是大有裨益的。

2007年9月28日下午,后勤集团举办了有关新《劳动合同法》的专题讲座,各中心、部门班组长以上干部以及青年骨干人员等八十余人参加了讲座。此次讲座特邀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的刘思文律师主讲,主要内容是新《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有关《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材料。刘律师简要地介绍了新《劳动合同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的主要内容,并有重点地剖析了部分条款,尤其是《劳动合同法》中新增加的一些条款。学习过程中,与会的各中心人员结合本部门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提问,刘律师结合这些问题从法律的角度为大家做出了详细的解答。通过学习讨论,每位与会人员都对即将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有了总体的认识,他们表示,会后还将深入学习,全面掌握,做到学法懂法,依法用工。

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后勤集团进一步加强对外聘用工的管理力度,人力资源部加强对各部门外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社会保险的投保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部门积极克服经费短缺的困难,主动为外聘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同时动员少数自己尚不愿参保的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并向其宣传参加社会保险的意义,力争为全体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解决外聘员工的后顾之忧,努力构建和谐的后勤服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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