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教工报
各院级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激励广大教职员工更好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创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学校决定开展两年一次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对象
本次校级“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在编的从事面向学生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专职教师参加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在各基层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全校评出10名“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条件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足本职,敬业爱生,开拓创新,为人师表,在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评选工作的程序与要求
1.各学院、直属单位和机关可推荐1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填写好推荐登记表和2000字的事迹材料及2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均需提交软盘),于7月6日前送交工会办公室。
2.校评选委员会将在8月上旬完成评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报校党委审批,然后进行公示。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将在庆祝教师节大会上给予表彰、奖励,并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四、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1.本次评选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具体组织工作由党委宣传部、校工会和人事处负责。
2.学校成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委会。
由校党委书记崔锐捷任主任,党委副书记袁川耇、副校长吴庆宪任副主任,赵训善、黄炳辉、李明成、王宜胜、田永和、张新民、陈旭、熊克、温卫东、丁秀东、陈杰、吴国华、王晖等同志为委员。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
二OO六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