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教工报
为了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激励广大教职员工更好地投身于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为创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学校决定开展两年一次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就这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对象与名额
本次校级“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在编的从事面向学生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专职教师参加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具体详见党字〔2004〕20号文)。在各基层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全校评出10名“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必须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足本职,敬业爱生,开拓创新,为人师表,并在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
三、评选工作的程序与要求
1.各院、直属单位和机关可推荐1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5月20日前填写好推荐登记表和2000字的事迹材料及2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均需提交软盘)交工会办公室。
2.在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在5月下旬对上报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进行核实。
3.学校在6月上旬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投票评选。
4.评委会评出的“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初步名单进行公示,最后上报校党委审批,并在本学期召开的师德建设工作会上予以表彰与奖励。
四、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1.本次评选工作在校党委和各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具体工作由党委宣传部、校工会和人事处共同承担。
2.为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地进行,学校成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委会。由校党委书记谭振亚任主任,副校长伍贻兆、聂宏任副主任;吴庆宪、唐元林、赵训善、王宜胜、李明成、许存喜、陈惠生、陈旭、温卫东、丁秀东、冯绍红、罗维忠、顾德章为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