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
各院级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办,各直属单位,工会、团委:
推行办事公开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实现民主治校,加强廉政监督的重要举措。自2000年我校颁发《关于实行校务公开试行办法》以来,办事公开度不断加大,职工知情度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治校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进一步促进此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防科工委科工办(2003)111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对我校实行办事公开的相关办法及组织领导等工作做进一步规范,并予以颁发,以推进我校各项工作更加科学化、公开化。
附件:1.《办事公开实行办法》
2.《办事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成员名单》
3.《2004年度办事公开项目表》
二OO四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校务公开 规定 通知
抄送:国防科工委办公厅、监察局,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江苏省教育工会
附件1:
办事公开实行办法
为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增加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民主治校和勤政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国防科工委和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校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办事行为,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提高校机关的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推动机关作风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更好地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公开的事项
1、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2、年度经费预算和执行情况,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3、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聘、工资晋级、轮岗、交流、上岗下岗情况;
4、大宗物资采购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5、接受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6、教育收费的政策、项目和标准;
7、招生名单和录取分数;
8、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及使用情况;
9、受委托实施的期刊管理情况;
10、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11、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住房、养老、医疗、福利等问题;
12、办事公开部门的工作职责权限和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时限和结果;
13、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和追究;
14、其它群众关心并适合公开的事项。
三、公开的形式与方法
(一)书面形式
1、以文件、会议纪要、简报等形式反映学校的行政工作情况和学校议决的重要事项;
2、职能部门以书面形式通报有关公开事项的办理情况。
(二)会议形式
1、通过教代会主席团团长会议、教代会代表会议、中层干部会议以及结合党委扩大会议、党员大会等形式公布学校行政的主要工作;
2、召开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和离退休人员座谈会,通报有关情况;
3、通过职能部门的有关工作会议进行通报。
(三)张榜形式
通过学校设置的布告栏、宣传橱窗、板报等张榜公布。
(四) 咨询形式
通过职能部门接受师生员工咨询,通报有关情况。
(五)媒体形式
通过学校校报、电视台、广播台和校园网信息发布栏等形式通报情况。
四、公开范围、时间
1、公开范围,原则上以教职工为主要对象,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可视情向学生乃至学生家长公开。
2、公开时间,视实际需要而定。有的须适时、专项公开;有的可一学期或一学年一次,以求校务“公开”取得最佳效果。
五、组织领导
1、校务公开工作由党委领导,校长负责,党政工齐抓共管,监察处检查监督。
2、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副校长各一名任副组长,校办、党办、工会、人事、学生、教务、财务、后勤、监察等部门参加,负责校务公开的筹划、协调和指导。日常工作由校办负责。
3、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校纪委书记任组长,校工会、监察处、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监督小组工作。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4、各院级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成立办事公开领导小组,由党政工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具体负责本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建立办事公开栏,及时将职责范围内应公开的重要项目、内容及相关制度和规定向群众公布。
5、结合年终工作考核,对办事公开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附件2:
办事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成员名单
根据国防科工委文件精神,按照“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抓,充分发挥监察机构和工会组织的监督作用”的原则,我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谭振亚
副组长:袁川耉王贵农
成员:陈夏初 唐元林 赵训善 陈惠生 许存喜 丁秀东
陈 旭 薛忠云 陈 杰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丁荣茂
成员:陈惠生 陈杰 周来水 胡骏 秦小麟 李南
二OO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