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举办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来源:校工会发布时间:2012-09-26访问次数:40

 

525日下午,校工会在南航教工活动中心五楼多功能大厅,举办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辅导讲座。特邀我校全国模范职工小家、无人机研究院部门工会主席、副处调研员、高级工程师周兴富,对《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进行了解读、宣讲。全校工会小组长以上工会干部出席了辅导讲座

工会常务副主席袁贵平主持了辅导讲座。周兴富主席的讲座,以他在工会战线上近30年的一线工作经验,及其踏实的工作作风和深入的钻研学习精神,从“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历史背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法律地位;解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的经验;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的体会”五个方面,向工会干部们剖析了已试行27年《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201211开始施行的教育部新颁布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他应用简明直观的对比法,清晰地讲解了“条例”和“规定”中“基本对应”、“部分对应”以及“完全不同”的地方,从而揭示了新 “规定”的内容更加丰富,表述更加完整;目的更加清晰明确;教代会的职权更加细化精准;教代会的组织规则更具约束力等一系列特点。并指出:新“规定”的施行必将进一步推动学校的民主化建设和制度建设。教代会制度的有效运行更加有利于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加强和提升;更加有利于学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更加有利于学校的科学发展。

周兴富主席的辅导讲座,使工会干部对教育部颁布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有了一个较全面的认识和理解,为大家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正确地认识工会在学校教代会中的地位,把握日常工作的尺度,可以起到有益帮助和借鉴。

校工会还将通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答题竞赛,对工会干部及教代会代表、执委会委员进行学习、培训,通过深入地学习和广泛地宣传,在全校范围内,进一步加深对《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认识和理解。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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