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教工报
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自2009年6月起卫生部颁布施行了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校验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执业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审核,并依法作出相应结论的过程;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是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和执业能力的有力措施。医疗机构校验审查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两部分。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规定,我院的校验周期为每年一次,今年还需要进行现场审查(两年一次)。
对此次两年一次的现场验收审查医院领导十分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落实。会上刘协和院长要求各科室、各部门要分工协作做好充分准备,并要求全院职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提出:一要明确审核标准,二要理清校验重点,三要落实部门责任。全院各部门、各科室要积极行动起来,认真细致做好自查自纠,切实落实规范行医、规范管理、规范操作,以良好的医疗管理质量迎接南京市卫生主管部门的检查。
2013年3月1日上午,南京市卫生主管部门专家、领导一行五人前来我院进行两年一次的医疗机构校验现场检查。现场校验审核采取集中听取汇报、现场分组查看、询问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对我院医疗机构执业范围、医护人员的执业资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消毒隔离管理、医疗废弃物管理等多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审核,依法作出相应结论,并现场反馈了检查情况。经过对两校区医院近3个小时认真、细致的检查、审核,专家们对我院的医疗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我院在管理制度、院内感染、消毒管理、医疗废弃物管理、医疗质量、处方规范化书写、病历病案管理等方面均达到了规范化标准要求,同时也对个别不足的地方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检查结束后医院及时召开总结会议,将发现的问题反馈到各部门、科室,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落实。
3月11日,南京市卫生监督所给我院下发了“校验合格”的通知。至此,我院2011-2012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全面顺利完成。这次现场检查校验为使我院今后各项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指导作用。
(吴长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