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合伙企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校工会发布时间:2021-03-09访问次数:942

提到合伙企业,几乎是无人不晓。合伙可以增加企业的整体实力,还可以通过吸收股东,来提高外围的服务质量与保护力量,另外,还可以通过给技术人员分配“技术股”来解决研发力量不足的问题……这一切都表明,合伙创业有很多不言自明的好处。但在合伙企业中,有些问题也同样需要注意。

其一,成立合伙企业务必签订合伙合同。《民法典》合同编新增了四种典型合同,其中包括合伙合同,也对“出资、事务执行、利润分配、风险承担、合伙期限”等做了详细的规定。虽然《民法典》没有明确要求签订书面合伙合同,但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则需要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口头协议或者合伙的基本事实。如果双方的协商是私底下商量的,没有录音录像,也没有其他人可以证明,事后要证明合伙关系的存在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双方签订合伙合同,把具体的出资、执行、利润、亏损等一系列事宜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白纸黑字写清楚是非常有必要的。

其二, 合伙期间存在损失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对经营损失的事实和损失的金额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将承担举证不利的责任。因此在合伙经营中确有损失的,应当及时固定证据,并且全体合伙人应进行友好协商,攻坚克难,努力让合伙事业更上一层楼。

其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伙合同最典型的特征是两个以上合伙人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很多人在投资时,只想获得投资收益,不愿意承担投资风险,但是在合伙合同中,约定只享收益不承担风险的条款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此类条款会因为违法而无效。合伙的利就在于能够通过合伙来增强整体的实力,并获取更大的利益,而合伙的问题在于可能会因为合伙而引发的内部矛盾以及为解决这些内部矛盾而导致各自利益的损伤。所以,在合伙创业的时候,只有不断加强学习,充分掌握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规范合伙协议,才能使合伙企业走上健康发展之路,避免合伙内部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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