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辞退、开除、劝退三个词听起来好像都一样,都是从公司“走人”的意思,但是,三者在劳动法中的实际意义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辞退、劝退、开除三者的区别以及面对这三种情况如何获得劳动者应有的赔偿问题。
我们在面对离职的时候,通常有两种状态:一种是我自己想走、不干了,这是劳动者主动离职;另一种是我还想继续干,但公司不让我干了,这是劳动者被动离职。而辞退、开除、劝退都属于劳动者被动离职的状态,而我国劳动法针对劳动者被动离职是有相应的补偿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一个一个说。
首先说劝退,劝退是公司劝说劳动者离职。也就是说公司会明里暗里的表明你不能胜任工作、不想让你继续工作,然后,你要表态的时候要注意以下两种情况:你同意离职,并主动提出来离职,你拿不到一分钱的补偿;你同意离职,但不主动提离职。说白了等公司跟你协商,给一些补偿后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说辞退、开除,因为辞退、开除是一个意思,都是公司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通俗说法,具有单方向和强制性,所以将二者放在一起说。辞退往往是不符合公司的职场用人要求,或者说没有通过试用期,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辞退。虽然说是辞退,但往往后期双方可能也是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只是用人单位会给予一些经济补偿。开除,往往比辞退更严重。比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等情况下,公司可以直接开除员工,且不用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属于公司违法开除的情况,劳动者是有权利向劳动监察大队发起投诉并要求劳动仲裁,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
公司无故开除、辞退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