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受援助人(某学院陈老师):为了免去装修的麻烦,我购买了一套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精装修房屋。入住几个月后,我发现所购房屋一直弥漫着浓重的刺鼻味道,天花板和内墙也出现严重裂缝。我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因商品房质量、装饰违约,如装修材料存在环保问题等,请求判令开发商赔偿经济损失。开发商提出该房屋在验收时已经合格,我在验房时也没有提出异议,并且未在保修期限内提起诉讼,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审理认为,我提出的诉讼请求没有合同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法院的判决合法吗?
法律援助中心: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注意合同是否约定了解决质量问题的具体办法,如未约定,应与开发商就质量问题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出现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如无法协商解决,购房人应注意在保修期内起诉。同时,在验收房屋时,如购房人自己无法验房,可聘请专业的验收公司进行验收,请监理公司对装修工程进行实时监测。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可拒绝在验收单上签字,要求开发商及时维修解决,维护购房者合法利益。根据陈老师描述的情况,法院的判决应该是合法的。但具体可以把案卷材料拿到法援中心进行全面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