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买的假货应去哪里维权?

来源:校工会发布时间:2021-03-12访问次数:598

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是非常普遍的,网络购买有些可能会买到一些假货,而假货是没有质量保证的,有可能造成消费者一定的损失,那么通过网络购买的假货,消费者应去哪里维权?

在网上买假货后,消费者可以与销售者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网购平台投诉,也可以向网络平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要明白,签收商品并不是不可以退货的理由,如果说卖家告知签收就不能退货,那么对方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要看一个商品是否可以退货,通常可以看以下其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有权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亦有边界,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商品、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不再无条件退货之列。

2、如果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要求卖家退货。

3、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后,如果商品是属于假货的,消费者可以与商家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网购平台进行赔偿,或者向网购平台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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