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关于 (姓名) (案由)一案的辩护意见书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 (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 (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 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 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
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理由如下:
综上所述,我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条第 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 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