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受援助人(学生周某):舅妈唐某在银行有30万元存款。唐某生前通过他人代书遗嘱一份,将自己遗产的70%给我,该份遗嘱有两个在场人签字,并由某乡镇法律服务所见证。2016年11月17日,该存款单丢失,我代为办理了挂失手续。同年12月21日晚上,舅妈因疾病抢救无效死亡。按照遗嘱,我享有该笔存款中21万元的所有权,但银行却以手续不齐为由不予支取。执有遗嘱能否支取被继承人银行存款?
法律援助中心:周某系唐某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之一,但现有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对该笔储蓄存款中的21万元的继承具有排他性。周某在向银行主张支取唐某的遗产时,应当提供效力较高的能够证明自己身份和有权处理遗产的继承人证明文件。应待继承分配完毕后,相关权利人凭生效法律文书向银行申请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