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

来源:校工会发布时间:2021-03-22访问次数:1517

             合同编号:

 

  甲方(承租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如甲方为法人单位):
  签约代表人(如甲方为法人单位):
  合同联系人:
  证件名称及号码(如甲方为自然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出租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如甲方为法人单位):
  签约代表人(如甲方为法人单位):
  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第一条 车辆租赁的基本情况
1.1租赁车辆情况:
  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制造厂家为:__________________;车辆型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出厂日期:_______________
1.2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日时起到_________日时止。租赁期自车辆进入甲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二条 租金、押金及结算方式
2.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租金和押金。
2.2关于租金
2.2.1租赁车辆的计租标准按人民币________//辆(不含驾驶人员)计收,本合同租赁期限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的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
2.2.2甲方应于每月___日前向乙方支付次月的租金,并于本合同项下的租赁车辆交接时向乙方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
2.2.3如果甲方需继续租用,须在原租赁合同期满三天前,将租赁车辆开到乙方指定地点检查,交付超里程应加收的租金,并办理续租手续、交付续租的租金。
2.2.4甲方必须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准时将车辆交还乙方,甲方超过租赁期限还车的,每超过一个小时加收租金___元。超过___小时按壹天计算。
2.2.5甲方所租赁车辆平均每天可使用公里数为___公里,公里数以租赁车辆里程表的显示为准。本合同首期额定总里程___公里,在租赁期满后双方确认所使用的公里数,每超过1公里加付____元。
2.2.6甲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
  (1)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乙方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2)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乙方。
2.2.7乙方应于甲方付款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2.3关于押金
2.3.1甲方应于本合同项下的租赁车辆交接时于还应向乙方交纳抵押金人民币_______/辆。
2.3.2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甲方将车辆交还乙方,且核定无拖欠租金和无须按本合同加收租金及其他应予赔偿的情况下,乙方将押金退还给甲方。
2.4关于驾驶人员
2.4.1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使用租赁车辆时需要乙方提供驾驶人员的,本合同2.2.1款约定的计租标准调整为人民币________//辆(含驾驶人员),双方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进行结算。
2.4.2甲方如需乙方提供驾驶人员,应于约定交付日期前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2.4.3乙方委派的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须具有 年以上驾驶同类车辆的经历。

  第三条 车辆交接及验收方法
3.1乙方向甲方交付车辆及验收方法:
3.1.1乙方向甲方交付车辆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日;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或由甲方提前1天通知)。
3.1.2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乙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车辆验收情况详见附件1《交接单1》。
3.2甲方向乙方交换车辆及验收方法:
3.2.1甲方向乙方交还车辆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日;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或由甲方提前1天通知)。
3.2.2验收方法:双方需就车辆验收填写《交接单2》。

  第四条 车辆保险
4.1在乙方交付车辆前,应为租赁车辆投保以下第_____项保险,并保证在租赁期内下述保险均持续有效:
  (1)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车辆购置价;
  (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3)全车盗抢险:保险金额为车辆购置价;
  (4)车上(座位)责任险:保险金额为每个座位__________万元;
  (5)玻璃单独破碎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
4.2甲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乙方,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甲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租赁车辆符合乙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乙方将停止计算租赁费用。
4.3在租赁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甲方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乙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的车辆租金的____%及保险免赔部分。
4.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5在租赁期间,若车辆因乙方驾驶人员发生保险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解决。

  第五条 保证与承诺
5.1双方保证:如果一方在本合同中所做出的陈述存在任何虚假或不真实,或如果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出的保证,并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该一方应向受损失方承担违约责任,视情节之严重程度,相对方享有要求解约、索赔以及要求承担定金、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的权利。
5.2甲方保证和承诺:
5.2.1甲方保证: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能力,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
5.2.2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严格遵守中国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5.2.3甲方承认对车辆的权力仅限于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不得用于与其性能不符的运输任务,不得利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或参与战事等活动,不得将车辆转让、抵押、处分,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力,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5.3乙方保证和承诺:
5.3.1乙方保证: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能力,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
5.3.2乙方保证:乙方是所出租车辆的唯一合法权利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证明文件。同时,该车辆不存在任何意义上将影响承租方根据本合同使用该车辆的任何抵押与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5.3.3乙方保证:乙方签订、履行本合同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违约或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亦不会使承租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3.4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内,乙方驾驶人员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乙方所租借给甲方的车辆具有合法手续,且车况性能良好,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规定,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需要。
5.3.5乙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甲方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5.3.6乙方承诺:甲方所租用的乙方车辆,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统一调度使用,未经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同意,乙方无权擅自调度前述车辆。如因擅自调度出现事故,乙方需承担相关责任及赔偿一切损失。
5.3.7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乙方驾驶人员应专职为甲方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驾驶人员不得受聘于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6.1甲方于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6.2甲方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6.3甲方有权获得乙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6.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驾驶人员:
  (1)不遵守或不能完成甲方的工作要求;
  (2)无论何种原因,连续缺勤____天或缺勤共计____天的;
  (3)违反甲方的人事劳动制度;
  (4)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驾驶车辆的疾病的。
6.5甲方须按时支付租金。
6.6甲方负责使用车辆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汽油费、过桥过路费、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费用,以及甲方人员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等。
6.7甲方将为乙方驾驶人员办理合同租赁期间的意外保险,有关保险均按保险公司制定的赔偿标准为准。如甲方未办理保险,乙方驾驶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的意外事故由甲方负责处理及赔偿。
6.8甲方将为乙方驾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安排,其标准按照剧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除向乙方支付租赁费外,无须再向乙方另行支付乙方驾驶人员的加班费、医疗费、因私交通费用和各种补助费用等其他任何费用。
6.9甲方应妥善保管租赁车辆,如因甲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甲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乙方。
6.10甲方应维护车辆的机件设备和特征标志,不得擅自摘除或涂改车辆零部件、设备和特征标志,不能私配车辆钥匙,违者将追究赔偿责任。
  甲方应协助乙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11甲方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驾驶员操作规程,严禁人工直流供油以及明火烘烤等违章操作,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严禁利用车辆参加竞赛、测试或在已毁坏的非正式的路面上行驶。
6.12甲方不得利用车辆从事商业运输,体育比赛,以及非法活动。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7.1乙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7.2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7.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7.4乙方委派的指定驾驶员使用车辆时,如发生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车辆失窃,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5车辆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免费提供救援服务及维修。
7.6若非因甲方的原因,该车辆出现缺陷或遭受损害或毁坏,或者发生其他并非甲方过错而引发的事件,使得甲方无法为本合同的目的而继续使用车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无偿提供与车辆相类似的替换车辆。
7.7乙方应确保甲方在租赁期内排他的占有车辆,并保证车辆的行驶性能和各项内置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车辆内外清洁干净,无异味。
7.8在租赁期内,非因甲方原因,车辆发生损毁、灭失、赔偿责任或政府处罚,乙方自行负担全部责任。
7.9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更换其委派的驾驶人员,也不得转让或转委托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给第三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8.2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按如下情形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逾期支付租金、修理费等费用的,甲方除支付该部分费用外,每逾期一日按欠付费用的____%交纳滞纳金。
  (2)未按本合同3.2款的约定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租金总额____%的违约金。
  (3)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8.3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按如下情形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未按本合同3.1款的约定交付租赁车辆,应向甲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的,或者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正常使用,乙方为及时更换车辆的,乙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对于本合同的修改、补充或其它变更,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的形式做出。经修改、补充及变更的条款及内容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相对通用条款)
10.1本合同一经签订,除法定和约定事由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
10.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载明的保证和承诺、恶意或故意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致使合同履行困难且无法通过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解决的,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仍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的,均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10.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或丧失经营车辆租赁业务的资格;
  (2)乙方违法本合同第6.3款的规定,且甲方已更换过两次驾驶人员;
  (3)乙方违法本合同第7.6款的规定,且甲方已更换过两次车辆;
  (4)如乙方因其它原因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且在承租方将该违约书面通知送达乙方后____天内未予纠正;
  (5)除前述规定以外,如甲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内的任何时候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
10.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随时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甲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商业运输;
  (2)甲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乙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乙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10.5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的解约通知,本合同自解约通知送达另一方当日解除。

  第十一条 保密
11.1双方互相承诺对其本人以及公司、雇员、代理人或顾问等因为签订本合同而收到或获取的所有资料、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与本合同条款相关、与谈判有关的、与剧情以及摄制有关的、与另一方的商业或事件有关的等与电影(电视剧)有关的一切资料和信息,严格加以保密;除了本合同第11.3款的规定外,将不得在电影(电视剧)公映前利用或披露或泄露给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信息。
11.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予的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全部资料、文件,并于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或解除本合同后返还甲方。保密信息一旦泄露,泄露方应及时通知。
11.3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规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资料,该一方将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尽快把这种要求或规定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可寻求适当补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该一方遵守本协议的条款。若未能取得适当的补救或本协议项下的豁免,而必须披露保密资料,该一方可以将保密资料中必须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11.4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不能克服的,且无法避免的,并阻碍该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形,包括地震、天灾、叛乱、暴动、内乱、战争、任何政府政策、法律法规的调整以及政府行为等其他事由或因素。
12.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受影响的一方因此无法履行任何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则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因此受阻履行的义务应予中止,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且受阻履行义务的一方免除相应违约责任。
12.3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2.4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还应当尽一切合理努力,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小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2.5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超过___日并且各方未能就公正的解决办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按照本协议第10.5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
13.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13.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后第三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
13.3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或联系人如果发生变化,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三日之内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对于其原通讯方式的通知视为有效通知。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4.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4.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2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14.2.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__________(地点)的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2.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15.1.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六条 合同的解释
16.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16.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和签署
17.1.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17.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7.3.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7.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未尽事宜,需修订或变更时由双方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6.本合同之任何修改除非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确认,否则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18.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本合同附件如下: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联系我们

编:210016

联系号码:025-84892218

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主席信箱

  • 工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