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受援助人(学院王老师):我于2020年12月,花费4364元(含运费172元)从“天猫网”上的一家商铺购买了一批海参产品,其中包括27份大连海参礼盒和10份大连野生海参干货。这家商铺由大连一家生物公司注册经营。收到货后,我怀疑购买到的海参成分参差不齐,糖含量可能严重超标,就委托外地一家测试公司对其中的一袋海参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送检海参中的“水溶性还原糖”测试结果为8.9,远远超出国家相关标准中“≤1.0”的要求。天猫公司作为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为店铺中的货物做出了所谓“正品承诺”的保证,应该承担连带责任,与被告生物公司一起支付十倍赔偿。
法律援助中心:天猫购物平台上有关“正品保障”的标示并非为商家的担保行为,且其所指的适用条件是商家为假冒品牌,并非是商品成分瑕疵。根据食品检测报告,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的主张可以支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生物公司要退还王老师支付的价款4364元,并按价款的十倍支付赔偿金43640元。天猫作为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已经尽到了审慎审查义务,并在纠纷发生后及时提供了生物公司注册店铺时的相关信息和证明,已尽到了向消费者提供相应信息的义务,要求天猫平台承担连带责任不具有法律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