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法律援助  援助案例

司法拍卖的房产过户时能否加上买受人配偶的名字?

来源:校工会发布时间:2021-07-27访问次数:519

受援助人:20205月,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竞得房产一套,随后法院向我出具了执行裁定书,裁定书载明“买受人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之后,我妻子提出过户时把自己的名字也加上对此我也表示同意。但是法院拒绝加上我妻子的名字。请问我的名义成交的拍卖财产过户时能否直接加上配偶名字?

法律援助中心:我们认为拍卖成交的买受人是,办理产权过户时,相关机构只能按照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将房屋过户至你的名下。理由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本案中,买受人是,生成的成交确认书身份信息也只有你,法院也送达了成交裁定书。因此,此时拍卖房产的所有权已转移,房产所有权人为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换句话说,司法拍卖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竞拍。若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需要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并经人民法院确认委托真实。本案中,很明确的是你的竞买行为并非受你妻子之托。 

三、尽管你本人同意过户时加上妻子的名字,但是这种过户属于增加房屋共有权人。而本案中,房屋所有权已转移给你,相关产权办理机构只能依据法院裁定办理过户手续,只能过户给个人,如需加名只能是你妻子事后携带夫妻证明办理

 


联系我们

编:210016

联系号码:025-84892218

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主席信箱

  • 工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