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虽然你确实通过银行多次向覃某银行账户汇款,但转账行为只能证明覃某从你处收到该款项,不能证明此款项为借款;另外,你所称的现金交付也不能提供债权凭证等有效证据。因此法院将难以认定你与覃某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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