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援助人:老人偷偷瞒着家人立遗嘱把遗产全赠给一个素不相识的外人,不给家人,老人也不说为什么要把遗产给他,就是执意把遗产给他。遗嘱上写明了这个继承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信息。这份遗嘱由律师保管,等老人死后律师通知,受遗赠人才知道有这份遗嘱。我能不能要求继承遗产?法律援助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又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如果受遗赠人明确表示接受遗赠,而你又不能举证证明老人的这份遗嘱存在无效情形,那么你只能要求继承这份遗嘱未处分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