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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无过错撞人要不要承担责任?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7-11-29 来源: 教职工法律援助 浏览: 251 次 字号:  

受援助人:我驾车行驶至某路口时,一行人突然闯红灯,我及时刹车仍然撞到了她。交警认定行人负全部责任,我还要不要对她进行赔偿?

法律援助中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即使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你没有任何过错,你仍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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