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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自助餐发现食材不合格该怎么维权?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8-04-10 来源: 教职工法律援助 浏览: 334 次 字号:  

受援助人:20145月,我带家人在家附近一自助餐用餐,后在用餐过程中发现其提供的肥牛片在味道及色泽和纹理方面与其他烤肉店的肥牛片有较大差异,遂带走几片将其送至鉴定机构做是否为牛肉的DNA鉴定,后拿到的鉴定意见书显示“不支持送检的检材为牛肉”。请问,上述情况下餐厅该如何赔偿?

法律援助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受援助人与该餐厅成立餐饮服务合同关系,受援助人为消费者,该餐厅为经营者,餐厅上述行为构成欺诈,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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