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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外的人转让需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8-04-10 来源: 教职工法律援助 浏览: 244 次 字号:  

受援助人:2013年我与李某、孙某、杨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现想要转让该公司股权转让给妻子张某,请问需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援助中心: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转让股份时:

1.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由转让股东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达成书面协议并签字盖章。

2.向公司股东转让股份,应该通知其他股东,达成书面股份转让协议并签字盖章。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新加入的股东同其他股东共同讨论决定新的公司章程并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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