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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的基本职责

来源:校工会发布时间:2009-05-15访问次数:11

 工会到底应该做些什么?这样的问题今天提出来似乎有点幼稚。笔者在院部门工会从事宣传工作不到一年,由于兼职之故,也没有认真去学习工会的一些理论。新学期伊始,校工会就召开了一次工会宣传工作会议,足见工会对加强工会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也是为了让每一个教职工进一步认识工会组织的作用。为了做好宣传工作,做为部门工会宣传委员,学习理论指导工作是必需的。笔者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认真学习工会法,查找有关资料写下这小文章,有待读者交流。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会似乎更多地是协助党委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行政搞好工作,有些人说工会干的是“吹拉弹唱,打球照相,打扫会场,迎来送往”。向市场经济过渡以后,如果工会还是那样的话,其结果就是工会可有可无。  

 工会到底是干什么的?在我国建国初期的50年代,工会的任务是以生产为中心,生产、生活、教育“三位一体”;到1988年全国工会十一大才使用了“职能”一词,这是一个历史进步。但工会十一大提出工会有四项社会职能: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教育职能,且这四项职能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这还是没有回答工会到底是干什么的这一问题。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提出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目标,工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到底是干什么的在实践中又一次被提出来。1994年12月全总第十二届二次执委会提出了工会工作的总体思路: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带动工会各项工作,推动自身改革和建设,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这条总体思路的实质,就是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它第一次回答了工会到底是干什么的问题。2001年10月27日修改通过的《工会法》在第六条增写了一句话,“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工会是干什么的问题。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中显得更为重要。在市场经济下,由于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和利益多元化,各个利益群体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同时,还表现出具体利益上的差异和矛盾。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既一致又有矛盾。在这三者中,职工的利益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群众更需要工会来保护他们的利益。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并不意味着工会的其它三项职能就不要了。我们仍要全面履行工会的四项职能,只不过这四项职能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工会履行建设职能,是从根本上维护职工利益,只有把经济建设搞上去,职工利益才是有源之水,有本之木;工会履行参与职能,是从源头维护职工的利益,源头维护才是最有效的维护;工会履行教育职能,是为了提高职工的自身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在这四项职能中,维护是工会的基本职能,而其它的三项职能都是围绕着维护展开的,都是维护的手段、途径和方法。  

 通过学习,我们就更能体会了解校工会提出的2005年度工会工作要点,是为了全体教职工的权益,全体教职工作为工会组织的一员,更应团结一致,为创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构建和谐校园出谋划策。继续教育学院部门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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