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三育人工作  2012年

关于公布2013年首次“三育人”专题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来源:校工会发布时间:2013-12-10访问次数:43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为本,三个促进”办学理念,推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工作的深入开展,围绕学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中心工作,校工会在全校开展“三育人”专题项目立项实施工作。

首次申报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三育人”专题项目立项实施办法》(见附件一)具体实施。获批立项的项目,给予每项1000~3000元的资助。

二、首次申报立项范围参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三育人”专题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二)。

    三、由申请人填写《立项申报书》(见附件三),各单位部门工会汇总审定后,填写《“三育人”专题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四)。于下学期开学后,9月15日之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统一报校工会。

四、校工会拟于10月份组织评审,之后发文公布并落实项目拨款。

“三育人”专题立项实施工作是我校践行“三个为本,三个促进”办学理念,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应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将“三育人”立项的有关内容、要求传达到全体教职工,鼓励他们积极申报项目,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同时,加强对项目的支持与管理,广泛宣传“三育人”的意义和作用,树立先进育人典型和好的做法,推动我校育人工作的健康发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3年5月28日

 


附件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三育人”专题项目立项实施办法

 

为推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我校 “三育人”专题项目立项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为本,三个促进”办学理念,以项目化管理的模式推进“三育人”工作,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围绕“三育人”开展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进一步调动教职工参与“三育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浓厚的全员育人氛围,提升我校“三育人”工作水平。

二、立项原则

1.选题要突出实践性。紧密结合教职工岗位工作实际,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选题应具有继承性和可操作性。对一般性的理论研究原则上不予立项。

2.选题要立足于育人工作。申报项目应紧紧围绕“转变育人观念、促进育人实践”这一宗旨,推动“三育人”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上水平。

3.选题要有创新性。申报项目可以是在新教育思想、新教育理念、新教育理论等指导下的育人实践探索,也可以是对已开展育人工作的总结、提炼与理论提升。

4.选题要注重示范性。经过立项研究后,一般应形成有价值、可推广的理论或实践成果。

5.鼓励集体、团队申报。可以个人申报项目,更鼓励多人联合申报,或以系、教研室、部门工会、科室、党支部、班组等团队形式进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与条件 

1.学校每年组织一次“三育人”专题项目立项工作,在征集并公布立项指南的基础上,申请人可依据立项指南或自选项目进行申报。

2.“三育人”专题项目设重要项目及一般项目两类,给予相应经费支持。项目实施时间为一年。

3.申请人参照“三育人”专题项目立项指南申报项目,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三育人”专题项目立项申请书》。

4.“三育人”专题项目通过立项申报、资格审查、会议评审的程序进行。校工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严格评审,在评审的基础上确定正式立项,保证质量。

5.凡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均可申报。

四、结题验收与评优

1.研究成果形式可以为与项目相关的总结报告、论文、多媒体课件等,任意一种形式的研究成果达到结题要求即可申请结题。

2.项目完成时限为一年,由项目组提交结题验收登记表,拟定于每年下半年统一组织结题验收及项目评优。

3.对于项目完成质量高,具有较高应用推广价值的优秀结题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组织表彰,树立典型,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推广。

 

 

 

 

 



 

联系我们

编:210016

联系号码:025-84892218

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主席信箱

  • 工会微信